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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类型

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

地址:

天津市河西区光华桥南北大街
1号 天津湾写字楼A座601、701

刑事案件咨询热线:

13602142584、13132123632
022-88268899

具体位置:

在易买得超市旁边,靠近光华桥,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门斜对
面的船型写字楼

乘车路线:

867、47、48、912、685
503872、(光华桥站下车)
808(天津医院站下下车)
676、830(湘江道站下车)
地铁9号线东兴路站下车
1号线土城站下车
步行15分钟

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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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
时间:2014-4-4
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:“伪造、变造居民身份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
    认定情节严重,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,一是多次大量伪造证件,二是伪造重要国家证件,三是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,四是给国家名誉造成损害的,五是有恶劣动机的,如为报复陷害等行为。

 

    案情简介:被告人利用互联网以每张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从全国各地收购居民身份证1000余张,后在某小区开设淘宝网店,以每张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出售,并将上述居民身份证交由快递员米某保管,并让其根据自己提供的买家姓名、收货地址、联系电话及需要发货的身份证信息代为发货,承诺每卖出一张额外付给其辛苦费30元。至2013年7月底案发,两人共非法出售居民身份证400余张,非法获利16万余元低价收购居民身份证千余张,再以十倍的价钱倒卖给他人,非法获利16万余元。3月28日,人民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向被告人戴某、米某(均系化名)提起公诉。
  
 律师浅析:被告人戴某、米某以牟利为目的,买卖居民身份证,其行为均已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,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,检察院遂依法提起公诉是有法可依的。买卖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,市民若不慎丢失身份证,应立即到派出所报案并补办;若拾获他人身份证,应当及时交到公安部门,切莫因贪图小便宜而触犯刑法。